我即將出國定居,朋友希望向我借用幾十萬元人民幣。我想請教,如何依法律程式辦理民間借貸手續?
【答復】
民間借貸是一種自發的民間融資活動,它對啟動民間資金、促進民間經濟發展、改善民間生產生活難題等方面,都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民間借貸案件激增,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如何權衡民間借貸行為,完全由你自行決定。由於民間借貸容易產生糾紛,建議你和朋友依法簽訂民間借貸合同。考慮到你即將出國,該合同應辦理公證認證手續,以便你攜帶出國使用。具體提示如下:
一、民間借貸合同。亦稱民間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或終止借貸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其基本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地點、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
(一)利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二)還款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對於還款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在外國的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33條規定:“公證書需要在國外使用,使用國要求先認證的,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機構和有關國家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認證”.據此並依照國際慣例,凡需送往外國使用的民間借貸合同公證一般應辦理認證,方可在外國產生法律效力。此外,對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單方面免除中國公證文書認證的國家來說,中國內地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可以直接在其境內使用,無須辦理領事認證。